关于“四防”和消防措施规定
发布时间: 2016-11-29 浏览次数: 9

关于“四防”和消防措施规定

一、“四防”(防火、防爆、防水、防盗)操作规程及措施

(1)进入实验室开始工作前,首先了解水阀门及电闸所在处。离开实验室时,一定将室内水、电检查一遍,将应关掉的水、电开关关好,门窗锁好。

(2)使用电器设备(如烘箱、恒温水浴、离心机、电炉等)时,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严防触电,绝不可用湿手或在眼睛旁视时启动和关闭电闸及电器开关。检查电器设备是否漏电时,用电笔进行测试,凡是漏电的仪器一律不准使用。

(3)使用可燃物,特别是易燃物(如乙醇、丙酮、苯等)时,应特别小心。按规定操作,不准放在靠近火焰处。只有在远离火源时,或将火焰熄灭后,才可大量使用这类液体。低沸点的有机溶剂不准在火焰上直接加热。

(4)如果不慎倾出了相当量的易燃液体,则按下方法处理:

①立即关闭室内所有的火源和电源。

②开门,开启小窗及窗户。

⑧用毛巾或抹布擦试撒出的液体,并将液体拧入大的容器中,然后再倒入带塞的玻璃瓶中。

二、实验室灭火措施

实验中一旦发生了火灾切不可惊慌失措,应保持镇静。首先立即切断室内一切火源和电源,然后根据具体情况积极正确地进行抢救和灭火。常用的方法有:

(1)在可燃液体燃着时,应立即拿开着火区域内的一切可燃物质,关闭通风器,防止扩大燃烧。若着火面积较小,可用石棉布、湿布、铁片或沙土覆盖,隔绝空气使之熄灭。但覆盖时要轻,避免碰坏或打翻盛有易燃溶剂的玻璃器皿,导致更多的溶剂流出而再着火。

(2)酒精及其它可溶于水的液体着火时,可用水灭火。

(3)汽油、乙醚、甲苯等有机溶剂着火时,应用石棉布或砂土扑灭。绝对不能用水,否则会扩大燃烧面积。

(4)导线着火时不能用水灭火,应切断电源后用四氯化碳灭火器。

(5)衣服被烧着时切忌奔走,可用衣服、大衣等包裹身体或躺在地上滚动,以灭火。

(6)发生火灾时应注意保护现场。较大的着火事故应立即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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