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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补考安排意见
发布时间:2016-08-29 作者: 浏览次数:126

学校组织名单.xls

学院组织名单.xls

 

 

    根据《山东农业大学学生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山农大校字【2013】10号)的有关规定,现就本学期补考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组织形式

    本学期补考继续按照“学校统筹、校院两级分类组织实施”的形式进行,凡面向本学院学生开设的课程(主要为专业课和院内的专业基础课),由学院自行组织实施,其他课程(主要为公共课、基础课或跨学院专业基础课)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

二、补考时间

(一)学校组织安排的补考时间:第二教学周周五至周日(9月9日~11日)。

(二)学院组织安排的补考时间:第一教学周周一至第三教学周周三(8月29日~9月14日),但学校统一组织补考期间学院不要安排补考。

三、考试地点

(一)学校组织的考试北校区安排在5号教学楼、南校区安排在综合教学楼、东校区安排在教学楼。

(二)学院组织的考试安排在研究生教室或其它教室进行,如果学院无法安排考试地点的可向学校提出申请协调解决。

四、监考教师

(一)学校组织的考试由学校统一安排监考教师。

(二)学院组织的考试监考教师由学院严格按照学校考试相关规定统一安排,原则上每个考场学生人数不得超过40人,且至少两人监考。

五、试卷印制及分装

(一)本次补考试卷原则上使用上学期课程考试A、B卷中未使用的一份试卷。命题要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要求,确保试卷试题质量。

(二)学院负责试卷印制和分装。学校将于第二周周一(9月5日)将《试卷分装表(学校组织部分)》、《座号对照表》、《考试通知单》发至各学院。

(三)各学院请于第二周周四(9月8日)上午10:0011:40,将已分装好的由学校组织考试的试卷送至北校5N106教室。

六、学院组织考试的相关要求

(一)请于第一周周日(9月4日)前将《学院补考安排表》(附件1)报送至1号楼409室,电子版发送至Lyq402@sdau.edu.cn。请学院安排人员做好巡视工作,学校也将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巡视。

(二)学院在安排考试时间时,要事先了解学生上课、实习等情况,尽量避免与学生其他教学活动冲突,影响学生补考。

(三)学院组织的考试要至少在考前三天以考试通知单的形式通知每一名考生,使其明确具体的考试课程、时间、地点等考试信息。

七、其它相关要求

(一)请各学院认真按照统一安排和要求,切实做好考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严把试卷和监考关,确保本次补考顺利进行。未尽事宜严格按照《课程考试工作手册》上的有关要求执行。

(二)各学院做好学生的考前教育工作,要求学生不要存有任何侥幸心理,力避替考等严重违纪现象发生。

(三)请各学院通知参加补考的学生务必携带校园卡参加考试,校园卡照片不清晰的请同时携带身份证。

(四)各学院需在第三教学周周日(9月18日)之前将补考成绩全部提交完毕。

附件1:学院补考安排表

                     教 务 处

2016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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