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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学院演讲协会简介
发布时间:2011-05-25 作者: 浏览次数:134

 

 

农学院演讲协会,是在院团委指导下,由热爱辩论、演讲,对口才、公关、交际有浓厚兴趣的学生组成的团体,也是农学院建立较早的一个与语言口才密切联系的综合性社团。它是以演讲、辩论朗诵作为三大主题开展相关活动的实践与学术相结合的综合性社团。

协会本着丰富校园文化,服务广大师生,在实践中逐步提高我协会会员的辩论演讲水平,培养同学们在实际生活中的口才与交际能力的目的,积极组织丰富多彩的课余文化生活。协会下设组织部、外联部、宣传部,分别负责策划组织协会的各项活动,与其他社团的联谊以及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协会宣传工作等。

演讲协会本着“锻炼口才,培养能力,提高素质”的宗旨,演协跨院,跨社团组织了一系列的演讲比赛、诗歌朗诵比赛。历年新生演讲比赛的成功举办,既为同学们提供一个展示自我的平台,体现出农学院学子的特色,展现农学院学子的风采,又为协会的不断发展进步积累了不少宝贵的经验。2006年以来,本协会携手芳苑文学社已成功地举办了两届“春华秋实”大型诗歌朗诵比赛。2007年末,我协会与外语协会合作,举办了首届“大学·青春·梦想”中英文双语大赛,开辟了新的同学们交流与学习的平台。2009年成功举办了农学院“科学发展成长成才,感念关怀铭记恩情”主题演讲比赛。2008-2009学年和2009-2010学年连续举办新生班级辩论赛,并协助团委学生会举办了山东农业大学校级辩论赛,并从中收获了很多经验。不仅如此,我协会举办的演讲技巧培训、播放辩论赛录象、协助各院举办演讲比赛等其他活动,同样深受同学好评。常规活动每两周一次,由小组讨论交流主题,轮流做好交流会的记录与总结工作,既加强了新老会员之间的交流,培养了深厚的感情,营造了协会内部团结友爱轻松愉快的良好氛围,又锻炼了各会员的领导组织能力与创新思维。

思想者的姿态是人世间最美也是最永恒的姿态。当人类苦苦地为自己的理想、为真理而辩论、而演讲、而朗诵的时候,便产生了思想者的姿态,美而永恒。于是为了追寻那一种美而永恒的姿态,期待您加入演协并为之努力!

农学院演讲协会章程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加强对协会的管理,充分发挥协会的育人工作,活跃校园文化生活,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结合协会自身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农学院演讲协会,是在院团委指导下,由热爱辩论、演讲,对口才、公关、交际有浓厚兴趣的学生组成的团体,也是农学院建立较早的一个

 
与语言口才密切联系的综合性社团

 

第三条 协会以演讲、辩论、朗诵作为三大主题开展相关活动,将实践与学术相结合,本着丰富校园文化,服务广大师生,在实践中逐步提高我协会会员的辩论演讲水平,培养同学们在实际生活中的口才与交际能力的目的,积极组织丰富多彩的课余文化生活。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四条 协会的最高权利机关是全体会员大会。闭会期间,由会长召集团支书、各部部长负责日常事务。
第五条 全体会员大会每两周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召开特别会议, 具体任务:

1、由会长、团支书及各部部长进行协会工作总结;

2、开展协会内部活动;
     3
.决定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
第六条 协会领导团体将每月召开一次例会,大型活动期间召开特别会议。
第七条 本协会设常务委员会,常务委员包括组织部,宣传部,外联部。

第八条 各部机构人员职责如下:
1
.会长:负责整个工作日程的安排,协调各部关系及活动时人员的总协调和配置,保持与校、院各相关团体的联系。
2
.团支书:协助好会长的日常工作和各部工作的督促;作好各部与会长的沟通和联络,作好会员的思想工作,机动的应付各种情况。及时发掘有演讲、辩论或朗诵特长的人才,组织成队。

3.组织部:组织会员定期的学习,讨论,邀请校内专业老师,不定期举办讲座,收集演辩资料,与各院系共同举办演讲辩论比赛并协助比赛指导。
4
.宣传部: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及时做好对外的宣传工作,以及宣传海报和舞台背景等具体相关工作。
5
.外联部:负责联系各校演讲协会,组织交流及联系比赛,联系知名学者专家来校讲座,联系一些自办活动的赞助。
第九条 团体会本着平等,团结,提高的原则,开展一系列校园文化活动,包括承办团委布置的活动,与其他院系及协会内部活动,如:演讲比赛,辩论赛,诗歌朗诵比赛等,旨在提高广大会员的口头表达能力,推动校园文化。
第三章 关于会员
第十条 凡对演讲、辩论或朗诵有极高的热情,且拥护本协会的章程的同学,均可报名参加。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的义务:
1)有服从协会章程及协会内相关制度,维护协会荣誉的义务;
2)有积极参加社团各项活动的义务;
3)维护会员团结,共同学习进步,为社团争光的义务;
4)有按规定交纳会费的义务。
第十二条 会员的权利
1)在协会可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有对协会提出批评,建议和倡议的权利;
3)有参加社会各种活动,有接受本协会培训,辅导的权利;
4)有自由退会的权利。
第十三条 协会的纪律是
协会成员进行活动的准则,是协会不断提高的保证,也是协会不断走向规范和健康的基础。关于协会的纪律规定如下:

1.协会会员必须遵守协会的会员制度,如有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
.无故缺席协会举办的活动累计三次,自行退会。
3
.在学校受到通报批评以上处分者,不得担当或竞选本协会干部。
4
.在校级活动中,以协会名义获奖的会员,本协会活动中表现突出的成员,及期限他为社团做出突出贡献的会员将给予相应的鼓励。
第十四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演讲协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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