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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火手语协会
发布时间:2014-03-16 作者: 浏览次数:120

 

 

第一章 协会名称

第一条 协会全称为山东农业大学农学院星火手语协会,是山东农业大学在校学生成立,经校团委、社联核准登记的非营利性组织,接受校团委、社联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条 本协会的宗旨是:为同学们提供一个了解、学习 、交流手语的平台,为同学们增长一门技能,提高同学们的综合素质服务,增强社会责任感,关爱弱势群体,拓宽就业渠道,公益性团体。

第三条 农学院星火手语协会严格遵守山东农业大学社团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

所有社员成员、一切社团活动都应遵守章程中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协会活动

第一条 协会的协会工作及社团活动必须符合本协会的宗旨,要有利于会员自身能力的提高。

第二条 协会的协会工作及社团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 法规及学院的校规校纪。

第三条 定期组织大家通过各种方式学习手语。

第四条 定期在校内举行手语宣传,让更多的同学了解手语,关注聋哑人,加入我们的队伍。(具体宣传方式有海报、展板、手语表演等)

第五条 在可行的情况下,走出校外,面向社会宣传。

第六条 邀请成功人士做报告。

第三章 协会组织结构

第一条 协会组织机构组成:会长,团支书,副会长,七大部门(策划部、秘书处、财务部、外联部、文艺部、宣传部、手语部)

第二条 各部门的职责

(一)会长

1、主持协会日常工作,决定有关重大事项,负责协会全局工作的决策。

2、领导和协调协会的整体运作;带领协会总结工作经验,教训,增加协会内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3、召开协会会议,向协会各部门部署工作,指导和帮助各部门开展工作和活动。

(二)副会长

1、负责协会日常内部事务的管理。

2、协助会长处理有关事宜,使社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团支书

负责协会干部思想教育工作,做好协会与院团委的沟通协调工作,协调社团内部关系,管理协会内团员情况。

(五)策划部

负责协会活动的具体策划、事实和总结,做好活动人员的调配,指导各项活动的实施。

(六)宣传部

总体负责协会形象设计和文化建设等一系列公关工作,为社团各种活动做宣传。

(七)财务部

管理账单收据以及协会资金,预算活动经费等。

(八)外联部

为协会基础设施建设及各项活动争取外部资源或资金。

(九)秘书处

起草和审核各类文件并负责各类资料、文件的收集、管理,做好会议记录并定期公布协会工作进程。

(十)手语部

教授会员手语,反映会员要求。

第四章 会员权利与义务

第一条 会员权利
1
、会员有权要求学习想学习的手语知识。
2
、会员有权知道协会的一切活动。
3
、会员有权参加协会组织的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学习。
4
、会员有权参加协会的各类演出。
5
、会员有权为协会更加正规完善而提出有利的改进要求。

第二条 会员义务
1
、有爱心,热爱手语。
2
、尊重残疾人。
3
、协会每周固定组织的手语课程,必须参加。
4
遵守协会的章程,维护协会声誉和形象。
5
、在外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要注意人身安全,听从组织按排,不得擅自行动,由于个人因素导致的人身意外,责任自负,协会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6
、宣传手语及爱心活动,使爱心传遍每一个角落。

第五章 协会经费

1、征收会员会费5/

2、其他各种形式的赞助

第六章 组织纪律

第一条 违纪处分:批评、警告、劝退三级。

第二条 会议纪律

1、秘书处负责登记签到和会议记录。

2、凡开会无请假而缺席三次者给予退会处理;连续请假两次按缺席一次处理。

第三条 工作及活动纪律

1、在执行分派的任务中,未能自觉按时完成者,予以通报批评处分,导致无法按质量如期完成任务者,予以警告以上处分。

2、有损形象者,予以批评以上处分。

3、由于个人的责任心,影响工作进度者,予以批评以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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